五、录用及其他
1.签约后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直接录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录用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3.录用后临床类别三年内(其他类别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职称)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武义县人力社保局和武义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2:武义县卫健系统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表.doc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6日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