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为考试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进入面试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确定为备选库人员。拟聘人员、备选库人员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录取后,劳动合同与浙江京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用人单位编外人员同等岗位标准执行。
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不足人员在备选库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半年内有效。自人员聘用日起半年内,如用人单位仍有用人需求,根据县委编办核准情况,视情从备选库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递补选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等)均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2).xls
浙江京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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