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岗位实践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为期7天的岗位实践,由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制定岗位实践考核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岗位实践结束后,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岗位实践结束后,对岗位实践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五)公示
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及“奇台公安”公众号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公安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奇台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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