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办核准,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县公安局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计划招用警务辅助人员98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新昌县公安局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用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范围和对象: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9年3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取得招用岗位所需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3.新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在2019年3月21日前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用单位招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招用条件: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年龄要求特勤辅警1岗位为18周岁至28周岁(2001年3月21日-1990年3月21日),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1年3月21日-1983年3月21日);符合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面向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照片3张,缴纳考试费5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到新昌县公安局(人民中路212号)信访大厅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三)笔试
笔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时间和科目为: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用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用岗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超过30名的,通过抽签形式拆分成若干面试组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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