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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合同制)的公告

2025-07-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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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如有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该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规定在瓯飞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wzofjt.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招聘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公示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聘用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综合评价+面试)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进行递补,递补仅开展一次。

4.通过考试、体检等环节并被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将依据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流程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将如期办理转正手续。若试用期考核未能达到本单位要求,经评估确认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验年限以《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有社保机构公章)为准,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户籍:户籍要求为“温州地区”的岗位,报考对象本人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截至2025年6月30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为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学籍证明。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毕业院校特设专业、国外学历学位专业,如专业名称不一致,经我单位认定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相近或相关的,可接受报名应聘。   

(四)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反映问题,以便及时纠正。

(五)后续相关信息发布,以瓯飞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wzofjt.com)为指定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六)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七)咨询电话:0577-88969331。

(八)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监督电话:0577-85851926。未尽事宜,招聘单位将酌情研究处理。


附件:

1.附件1瓯飞新型建材公司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2.附件2综合评价计分规则.docx

3.附件3综合评价计分表.docx

4.附件4温州市瓯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5.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doc



温州市瓯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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