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遴选
当前位置:

2023年温州市市县联合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55人)

2023-07-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温州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38252772展鸿温州事业单位总群> |温州公务员考试交流群:346807645展鸿温州事业单位总群

微信公众号:温州公务员考试资讯|电话咨询:18668059206 孔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考察比例为1:2,选调计划数在3个以上职位按1:1.5比例确定,实行差额考察。县乡机关公开选调职位考察比例详见各有关县(市)选调公告。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公开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拟选调人选分别在温州党建网、相关县(市)党建网等网站及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在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责任。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最晚应于考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2年内不得报考市县机关公开遴选或选调职位。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温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7月5日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