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遴选
当前位置:

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2025-07-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确定。遴选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遴选计划数在2人以下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计划数在3人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拟遴选人选名单在温州党建网、人选现工作单位和拟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等,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遴选单位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温州市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遴选或选调职位。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

     2.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温州市公务员局

2025年7月10日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