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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聘紧缺岗位教师公告(2人)

2020-12-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学校建于1953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民族院校。2000年,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了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以“培养民族优秀人才、服务民族地区发展、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累计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人。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教学设施相对完善、教学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的民族院校。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有高校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计算至2020年12月11日。

  (七)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岗位需求的全日制本科起点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教师需求表》。

  (九)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工作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人事处负责,报名时间为12月11日—15日。考生通过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网站(https://www.imnc.edu.cn)人才引进专栏进行报名。

  (二)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填报信息要准确、详细,应聘人员的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由我校负责,在报名网站上以线上审查方式进行。

  我校将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为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设开考比例为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2次。

  (四)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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