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10人)
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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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用对象被聘用后,入区内公办学校事业编制,安排在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工作。

2.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0号)第十六条精神,聘用到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任教的,与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5年及以上),人事关系转入区教育人事代理机构(区教职工调节中心),工资、福利以及“五险一金”等所有经济待遇由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承担。

(二)中小学语文岗位

聘用人员入事业编制,聘用时,签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按全额事业身份人员进行管理。

(三)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按照《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本区积分管理办法》(洞委办发〔2018〕49号)规定执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考试成绩未达70分的;

2.在考试中作弊的。

(五)洞头区行政区域内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教育人才的招聘范围。

咨询电话:0577-6348232613858831998

咨询人:曾婵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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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洞头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计划一览表.docx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