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分考生;(2)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3)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4)荣誉加分;(5)学历高的考生。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平阳民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平阳县委组织部、平阳县民政局统一分配,各有关镇政府与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专职社区工作者由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公司统一实行劳务派遣。
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3)。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相关事项说明
1、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储备对象。缺岗时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截止到下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发布之日。
2、经全县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还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应在三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平阳人才网”、“平阳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5、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附件: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