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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一批)(2名)

2018-07-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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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浙江省公务员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校企协同、复合交叉、国际合作”,主要承担高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企业工程师培训、校企合作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新能源电力与车辆工程中心、信息工程中心主任行政助理共2人,为管理岗位。

岗位具体要求为:

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原则上应同时具备高校及工业类企业共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管理规律和工作流程,熟知企业管理体系及校企合作相关工作,能承担校企合作、工程教育教学、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岗位职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0日后出生)。同时具有高校和工业类企业工作经历各5年及以上且业绩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30日后出生)。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工程中心主任开展教育教学调研,制订工程中心各项工作计划,建立并完善工程人才培养体系、教育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

2.负责相关工程中心的教育教学、校企合作、实训实践、师资管理等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建立教育教学档案、开展教学服务及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四)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7月30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招聘信息栏目,根据提示提交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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