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1、初试
初试形式为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入围复试。
2、资格复审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
(1)专业技术岗位: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专业考试重在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结构化面试重在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专业考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复试成绩。
(2)管理岗位: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复试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初试占40%、复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http://sthjt.zj.gov.cn “通知公告”);
2.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ttp://www.zmeems.com)“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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