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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9-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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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

丽水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人数1:1比例确认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测专业知识),考察不占分数。其他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测专业知识),考察分占总分的20%。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完成后按照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公示、选聘: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选聘对象,对拟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流手续。选聘对象在接到选聘通知后,必须在两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选聘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聘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聘;考生参加莲都区公开选聘各项活动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疫情防控以莲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要求为准。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附件1.2022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x

2.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健康申报表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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