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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工作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浙江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开展和指导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国际交流、残疾人就业和就业服务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沈塘桥弄14号。
二、选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为综合管理岗1人,管理八级及以下。
(二)选聘对象
浙江省内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参加工作不满1年的;
(2)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7)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选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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