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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45人)

2023-03-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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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3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44名工作人员(含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4名),公开选调1名。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3)。

(二)温州市瓯海区卫生监督所属于公益一类(执法)事业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招聘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若不符合参公条件,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四)选调对象须为浙江省事业单位(在浙部属事业单位,瓯海区属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在编在岗年限不少于一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未满三年按实际提供)。

(五)计划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招聘(选调)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七)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附件4);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附件5)、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12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4月12日9时—4月14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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