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选聘紧缺优秀人才的公告
2024-03-20
施进

  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名额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选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相关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等。

  (三)报考人员在选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五、相关政策

  (一)选聘工作由海曙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选聘人员聘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1年。

  (二)紧缺人才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享受相当于(不担负领导职责)七级职员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相当于(不担负领导职责)八级职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纳入海曙区年轻干部储备名单,如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后期在职务晋升、挂职锻炼等方面可予以优先考虑。

  本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9294、0574-55889299(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188132(工作时间开放)。

  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网址:

  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

         附件1: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紧缺优秀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紧缺人才岗位部分高校.docx

         附件3:两类岗位考试程序.xls

         附件4:紧缺人才岗位报名表.docx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