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我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共18名。具体选调单位、职位要求详见《永康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我市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备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关资格条件详见《永康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3.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8日,下同)。其中新录用的镇(街道、区)工作人员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他特殊人员(如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等限制性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6.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视为无效;
3.报名地点:市人力社保局1301会议室。
各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不得无故限制工作人员参加报名。
4.报名材料:
(1)《永康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报考岗位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任职或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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