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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公告(二)(18名)

2020-09-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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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部分医疗单位补充医学类专业人才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桐乡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医学类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4年9月25日至2002年9月25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 9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0年9月2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0年9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户籍不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1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于9月25日起登录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查询,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2.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同一岗位报名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以在10月9日16:30时前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4.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统一截止至2020年9月25日(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

5.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0年9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①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0年9月25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④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⑤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⑥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办法。

报名邮箱:见附件1《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8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者须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证明)、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的PDF件发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并电子邮箱回复确认。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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