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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公告(二)(18名)

2020-09-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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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均为客观题,考生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且并列分中需按排名次序来确定入围体检的,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根据桐编办[2018]7号文件,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招聘的硕士毕业生,以及原“985”、原“211”高校本科毕业生列入事业编制,上述医疗机构招聘的其他高校毕业生列入报备员额。我市其他医疗机构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列入事业编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对单位信息、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8.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监督,桐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3-89396680

监督电话:0573-89396687、88197912

查询网站: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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