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鄞政发〔2007〕89号)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对口,医生岗位符合报考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5月15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5月17日16时。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及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8日9时—5月18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于5月18日9时至16时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5月22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标准为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若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因岗位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5月27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