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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92人)

2023-05-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满足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过程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宁波市奉化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对象、岗位、专业等具体条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对象包含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中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含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岗位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不含高校就学落户)、职称和执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5月17日(含)。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以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为原则,并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条件要求相匹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考生取得的资格证书应与本岗位、专业相匹配(详见《招聘岗位表》)。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5月17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校毕业证书、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定)并将主干课程翻译成中文与报名资料一同提交。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六)要求提供规培证书的岗位,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成绩合格证明,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2021届、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视作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报考时须持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2021届、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1.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

2023年5月17日(周三)下午2:00~5:00,5月18日(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地点:奉化人才市场(锦屏街道锦奉大道1006号)。为避免人群聚集带来疫情防控风险,本次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分时段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2.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证件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应从网上下载且填好《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

①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其他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作要求的岗位可以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注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留学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证明(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打印:http://zwfw.cscse.edu.cn)。

④凡在宁波市奉化区内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公立医疗机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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