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6、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管理制度,新聘用人员至少须在椒江区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5年,在规定的服务年限内不允许流动。新聘用专技人员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两次后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将予以解聘。
7、招聘工作由椒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监督。
六、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椒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6-89023710、89069368
联系人:阎老师、阮老师
邮箱:wsjrjk@163.com;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