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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3人公告

2019-10-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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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

  3、成绩

  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试讲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0574—88839013,胡老师。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咨询电话:0574-88839032(联系人:郭老师)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doc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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