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入选名单在磐安县教育网公示。
五、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9名,具体岗位和名额如下:
六、加分(6分,超过6分按6分计算)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的,每次加0.3分。
(二)获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县市级教坛新秀的,分别加0.5分、1分;获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县市级优质课一、二等奖的,县级分别加0.4、0.2 分,市级分别加0.6、0.3分。
(三)获县市级名师名校长、拔尖人才、创业创新人才、特殊津贴人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骨干教师的,县级加0.6分,市级加1.2分。
(四)获县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美丽教师的,县级加0.3分,市级加0.6分。
获得同一系列荣誉的,取最高级计分。荣誉加分计算范围为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
(五)近三个学年中学段教师任教毕业班的每次加0.5分。
七、选调教师岗位设置说明
选调进城区学校的教师,根据城区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入岗,如该校相应岗位已满岗,则需竞聘入岗。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