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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为了3两小鱼,就被判刑值得吗?

2020-02-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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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命令禁止,却铤而走险,为了3两小鱼,就被判刑,这个刑罚重吗?

首先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院审理认定,王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同时,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无论捕捞数量多少,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判刑肯定在所难免。

3两鱼是不多,但破坏长江生态不是小事,尤其是在长江生态堪忧的境况下。 要说这个刑罚重吗,当然是不重,国家是起到纠正惩戒的作用,要不然哪会有缓刑两个月这一说!曾经长江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但由于长期的过度捕捞,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可以说到了,危急时刻,,经不起保护长江,是每一个普通人的事,需要每一个人,从我做起,。希望我们大家都能遵守相关政府禁捕规定,给长江缓歇的环境,还长江生机勃勃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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