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面、反面;
②户口簿(证明户籍所在地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以生源地(龙港市生源含原苍南县龙港镇、舥艚镇、芦浦镇、云岩乡)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③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根据岗位需要);
⑤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报考“0104、0106、0108、0109、0111、0114”岗位的,须上传社保缴纳记录及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工资证明(银行流水),三者缺一不可且存在强关联性,否则视同不具备工作年限要求(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⑦报考“0104、0107、0108、0109、0111、0114”岗位的,须上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准,其中,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⑧报考“0101、0102”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注明入党时间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0101”岗位还另须提供《党务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以上证明须盖党组织章。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后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8月14日9时—8月1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报名成功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不退回考试费。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3日17时前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龙港人才客厅),经审核后可免除其考试费。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上级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调整资格条件再次报名,相关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公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20日9时—笔试开考前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微信公众号“龙港人才客厅”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考生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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