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国有企业用工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洞组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历以及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1990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1985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5年9月22日。
3.户籍要求为“洞头区”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洞头区户籍的人员、洞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户籍的人员(以2025年9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及法定婚姻关系为准)。
4.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大学专科专业参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8日、19日、22日(20日、21日不受理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9月23日--9月25日
(二)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市岛屿三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
(三)报名要求: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认真填写《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招聘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