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温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54人)
2025-07-11
谢志坚

3.笔试成绩计算。本次公开遴选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22—202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报送资格初审相关材料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遴选单位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遴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1)遴选职位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科目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加分值;(2)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科目成绩+加分值。

4.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温州党建网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由遴选单位根据需要通知考生提供。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确定。遴选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遴选计划数在2人以下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计划数在3人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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