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平阳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5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和“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引进对象为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博士可以不受专业限制,可以一事一议,以“双向选择”的方式,另行安排单位。
2.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前,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附件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可不受毕业院校条件限制。
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923所国(境)外高校(原定,附件3)且需列入最新一期ARWU、THE、QS、U.S.E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高校(附件3)。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要求1987年6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要求1983年6月9日以后出生。
4.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6月9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9月30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能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各用人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各单位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各用人单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平阳县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5)(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2023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以及原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职称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本次招考的书面意见。(附件7)。
(二)资格初审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