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3月31日14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到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153号人力社保办公楼303室),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届时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公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4月22日8:00—4月26日14:30。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25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科目共两科,分别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按50%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按照参加笔试人员的两门有效成绩(存在缺考、违规违纪的视同无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低于合格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泰顺县人民武装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02)的岗位增设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计分细则详见附件5),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确保其具备岗位所需的体能基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开考比例后的实际人数确定。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4.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被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户口信息;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参加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空缺面试资格,按照该岗位笔试人员中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注册及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等事项届时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在面试通知发布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经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后,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以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
400-108-1732